鉅亨網記者宋宜芳 台北昨 (1) 日立法院三讀通過「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修正案,進一步提升油症患者權益之保障,包括放寬油症患者認定標準以中毒暴露證明文件為審查要件、撫慰金請領對象倘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則擴及父母及延長請領期限至民國 109 年 8 月 9 日。國民健康署表示,該法案緣起於民國 68 年於臺中彰化地區,因廠商提煉米糠油之脫臭過程以多氯聯苯為熱媒劑,因熱媒管產生裂隙,導致多氯聯苯及其熱變性物由隙縫滲入米糠油中,發生多氯聯苯中毒(油症)事件,政府從事發當年 (68 年) 起即積極提供各項健康照護服務。民國 104 年 2 月 4 日「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業奉總統令公布後,政府除持續提供第一代及第二代油症患者健保門(急)診免部份負擔醫療費用、第一代油症患者住院免部份負擔醫療費用、每年 1 次免費健康檢查、油症患者特別門診、提供訪視關懷及衛教外;訂定疑似油症患者新增確認之相關法規命令;對已列冊服務之油症患者於本條例施行前死亡,其配偶及直系血親卑親屬,得於公告後 2 年內申請新臺幣 20 萬元之一次撫慰金等。昨 (1) 日修正通過之「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修法重點說明如下:(1)、未來申請確認油症患者,僅需檢具中毒暴露相關證明文件,即可向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提出申請,函轉國民健康署成立之委員會審查確認之。血液中多氯聯苯(PCBs)或多氯呋喃(PCDF)濃度異常報告得作為補充證明文件。(2)、若於本條例施行前往生之油症患者,則其家屬撫慰金請領對象,倘無直系血親卑親屬,則增加其父母可請領之。該申請期限至中華民國 109 年 8 月 9 日,撫慰金額為新臺幣 20 萬元。國民健康署表示,此次修正之重大意義係進一步保障油症患者及遺屬之權益,未來油症患者如在就學、就醫、就業遇到困難,政府會結合各方資源給予協助。「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是保障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權益之重要基石,國民健康署表示,未來將持續為油症患者獲得妥善醫療照護及提供各項健康服務努力!631B82F3E6D4898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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